夏廷献:《杂谈书法二十年》(选载) 59 继承创新 “自然论”

金羽毛文苑  2020-11-25 13:55:08



《杂谈书法二十年》


内容简介
这是作者从1999年到2019年发表的书法评论文章汇编;是一部从普通读者角度辩证论述书法知识的“通俗读本”。全书观点鲜明,内容丰富,涉猎到书法的基本理论、毛笔形成、基本笔法、骨文来历、汉字特征、结字技巧、草书格局、章法营造、法帖分析、书法鉴赏、书法命运、先贤经验、自身体会等。提出了诸如“超长画”“超大字”“神布局”“使用‘黑体’”“接纳‘饰书’”“书法精神”“书作‘三品级’”等新概念和新观点;记录了向当代22位书法家请教学习、采访交流的情况。是作者20年间对中国书法艺术观察与思考的“文字足迹”。



59, 继承创新 “自然论”


继承与创新,是科学、技术、艺术等领域常谈不衰的“永恒话题”。

书法作为“艺术”的一个“品种”,“继承与创新”自然也是一个需要研究的“历史性课题”。一部书法史,从某种意义上说,就是一部继承与创新“轮流坐庄”、与时代同行的曲折发展史。


近年来,在拜读了一些关于“继承与创新”的大作,尤其是看了将二者或“割裂”或“对立”或“偏重一方”的一些论著后,生性愚钝的笔者,一个突出感觉是:这些论述虽然都说出了自己的道理,但总的看却像是“蛋与鸡”——先有蛋或是先有鸡的争论,没有——也难以说出个所以然——具有“共识”的结论来。


笔者以为,任何事物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,都是“继承——创新——再继承——再创新”的过程,是继承中创新,创新中继承的一个连续发展过程。因此,很难将二者的关系分得很清说得很清。书法艺术也不例外。如其说不清楚,还不如顺其自然。也就是说,继承也好,创新也罢,都不要勉强,不要做作,不要刻意地走极端。一句话,要排除人为设置的“思想障碍”,自然而然地继承,自然而然地创新。这个看法,权且称作“自然论”吧。


在书法艺术“继承与创新”的问题上,放言提出“自然论”,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思考:

一、继承传统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和自然现象。

博大精深的书法艺术传统,对于一个有志于书法艺术的人来说,想不继承都不可能。这是因为:

1、传统是“基因”,具有“遗传”作用

汉字是书法的“原材料”(也是书法的“传统”),书法离开了汉字就不是书法。一个人只要学习书法,就必然得学习汉字。而学习汉字,就自然接受了汉字的字形——点画形象、搭配及结构(方块形);字意——反映的事物意象;字顺——单个字的先后书写顺序;行顺篇顺——一行一篇的书写顺序;篇意——表达的一定内容和境界;这些“基本要素”都是书法的“基因”,都会潜移默化地“遗传”给书者,渗透到书者的意识中,影响和作用一生。

2、传统是“乳汁”,具有“哺育”作用

传统——汉字加上书写工具(笔墨纸砚)以及相关的“组织法则”、方法技巧,也就是我们常说的“书法”,是哺育书者成长的“乳汁”,尤其是习练“童子功”的书法爱好者更是如此。这就是说,一个人只要从事书法,就离不开这些“乳汁”的哺育滋养。这种“哺育滋养”,是一个伴随终生的自然过程,是几乎要天天接受的过程。即使后来吃了“创新”的“功能食品”,成名成家了,也不能说前面喝过的“乳汁”白喝了,更不能说自己从此就可以“断奶”了——不再需要喝这种“乳汁”了。正像一个人吃了三个馒头饱了,不能说只是吃了第三个馒头才饱的,前面两个馒头白吃了,以后只吃第三个馒头就行了。

3、传统是“阶梯”,具有“奠基”作用

一个有志于书法艺术的人,从他开始铺开纸张、拿起毛笔、蘸上水墨、下手写字起,实际上就已经自然地踏上了“书道”,迈上了“阶梯”。当他沿着这个阶梯一步一步地走进书法艺术之塔的大门,又一步一步地登上书法艺术之塔的顶峰时——有所“创新”时,能说自己是跨过阶梯从空中飞上来的吗?不能。这个道理是浅显的,但越是浅显的道理越容易被人所忽视,否则就不会出现“上楼踹梯”的行为。诚然,我们并不是说“传统”中就没有“缺陷”,但有“缺陷”的传统仍然是传统,它的“奠基”作用是不可抹杀也难以抹杀的。


二、书法创新是一种长期继承后的自然迸发现象。

书法艺术发展,离不开创新。

书法艺术也正是在不断创新中发展的。

“创新”的理论和实践告诉我们,创新是长期实践、累积经验、思考探索到一定程度后“茅塞顿开”的自然现象。而不是抛弃传统、故弄玄虚、挖空心思地出怪招歪招邪招。

1、任何艺术创新都是一种继承中的自然现象

艺术“创新”,是一种人们自身也难以控制的创造力高度发挥的现象,是心灵撞击出火花产生出“创意”的现象。是从业者接受继承事物的“数量”累积到了“质变”的结果,是正在实践的直接事物或接触到的其它事物诱发启示的结果。这种“现象”,往往出现在紧张思考的大脑得以放松的时机——非人为的天然状态。书法艺术也不例外。在艺术领域,许多大喊“我要创新”“我要自成一家”的人,往往并没有创新,并没有开山立派,就是一直没有进入这个天然(自然)状态——一种情绪亢奋思维敏捷的“天助神佑”状态。而这种状态是作者经历、学养、禀性、才情、心境、追求、直觉等因素综合在一起形成的一种复杂和微妙的精神现象,常常是“无意识”中自然出现的,是勉强不得、强求不到、祈求不来的。

2、书法创新是一种“无刻意作乃佳”(米芾语)的自然现象。

这一观点,是历代书家从理论上总结出来的经验之谈,“放之四海(书坛)而皆准”。北宋文学家、书画家苏轼在评论《怀素自叙帖》时称赞怀素“本不求工,所以能工此。”苏轼曾自称“天真烂漫是我师。”主张“书初无意于佳,乃佳耳。”(《评草书》)他自己作书,常在有意无意之间。黄庭坚看到苏轼作书时的“随意”状态,形容他是“真神仙中人”。明代盛世泰在《苍润轩碑跋》中也说到,“作字写画无意于佳而自佳者,乃诚为佳矣。”先贤们的主张,从理论上指明了创新必须

进入的“心境”——一种不“刻意”的“特殊精神状态”,一种长期积淀后临场自由潇洒发挥的“心理态势”。强调的是不要“做作”,不要刻意于佳——创新,因为刻意难以创新,自然才有可能创新。

3、书法精品大多是真情实感“自然流露”的产物

这方面可以举出大量事例。例如张旭、怀素的传世精品是在大醉若狂的自然状态下写的;颜真卿的“三稿”——《争座位帖》、《祭侄文帖》、《告伯父文帖》,苏轼的《黄州寒食诗帖》,都是天然抒发情感的结晶,不是“有意为之”的作品;天下第一行书《兰亭序》,据说是王羲之在“微醉”的自然状态下——“无我无他只有书”的心境中一气呵成的。后人曾记述,王羲之在酒醒后以及在以后的日子里,又接连写了几百篇《兰亭序》,均不如当初在“茂林修竹”“流觞曲水”的“会稽山阴之兰亭”写的那一篇好。这就充分说明,有意“创新”之作,不如“天机自动”之书。清代书法家王澍在论述这一现象时说:“正如李(广)将军射石没羽,次日射之,便不能及,此有天然,未可以智力取已。”(《论书剩语》)


 三、书法的继承与创新是一个难以划定界限的自然过程。

书法的继承与创新,是一个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两个不同层次不同阶段。这两个层次和阶段中间存在着一个“模糊”的从渐变到突变的“演变期”。在研究时可以把二者分开来探讨,以求得真谛。但在实践中是难以割裂开来分别进行的。书法史上二者“轮流坐庄”的现象,反映了偏颇哪一方面都是不能持久的。

 1、继承与创新是书法之河从上游到下游的自然流淌过程

如果说书法是一条汇集溪流(流派)流向大海的长河,那么,传统便是“上游”,创新便是“中游”或“下游”。二者只是所处的前后上下“位置”不同,流淌的都是“水”(汉字)以及相关的东西,这一点则是共同的。所以说对继承与创新不能“厚此薄彼”。二者的关系是:只有继承才能创新;只有创新才能继承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书法无论怎样创新,总不能把汉字以及书写汉字的工具(笔墨纸)“创”没了。书法发展到今天,说老实话,要想创新是很难的。即如有一点点创新——形成了有个性的风格,那也不能把“创新”说得神乎其神,因为说到底,仍然没有跑出如来佛的手心——书法传统的制约。不说别的,就汉字的“方块形”(长方、扁方、圆中有方、有角有方)这一条“根本大法”,就是很难“突破”的。时下一些可以称得上“某体”的书法作品,能说自己写的不是“方块字”吗?不能。

2、继承与创新是书法之树从根到花的自然生长过程

先贤曾把古代先后产生的“五大书体”,比作一棵“参天大树”的各个部位:篆是根,隶是干,楷是枝,行是叶,草是花。这个比喻说明,字(书)体从篆隶到楷行草的产生,是一个适应社会进步需要的自然诞生过程,是一个不断继承不断创新的自然发展过程。如“花”的草书,虽然和似“根”的篆书已经迥然不同,但谁能说它没有吸收“根”部乃至“干、枝、叶”的营养呢?一个新字体的产生尚不能说没有继承,何况现代并没有什么新字体产生,即如某位书家在篆隶楷行草“五大书体”以及书写内容、载体形式和运笔技巧上有点可以称得上“创新”的变化,怎么能够说自己写的不是这“五大书体”呢?怎么能够说是摆脱了书法的传统呢?就算摆脱了,但摆脱的是什么?还不是“传统”吗?没有传统“垫底”,能跨进创新的“门坎”吗?既然是这样,怎么能把这个“老本”忘掉,甚至把它说得一钱不值,把“垫脚石”看作“绊脚石”呢?

3、继承与创新是书法之生命从老到新的自然延续过程

先民造字,是把一个个字作为一个个“生命体”来塑造的,所以才有仓颉把字造出后老天感动得下雨、大地钦佩得长出谷物、鬼魅吓得连夜痛哭的传说。先贤作书,也是把字当作一个个“生命体”来书写的。历代书法理论著作中,强调字要有生命——有骨、肉、血、精、气、神的论述比比皆是。当今一些有影响的书家,对这种“生命说”也是赞成的。既然书法是有“生命”的,那么,继承与创新,就是继承生命,创造生命。而生命的继承与创新,正常情况下,则是一个“十月怀胎,一朝分娩”的自然延续过程。一个生命诞生了,对于老生命来说,它是新的,对于未来的新生命,它又是老的。“生命”都是这么一代一代自然繁衍的,书法之生命也概莫能外。从这个意义上去认识和理解继承与创新,就不至于把“母子”截然分开,忘掉了它们之间永远割不断的血缘关系。更不至于“儿嫌母丑”踢开传统闹“创新”,制作一些无精打采、嘴歪眼斜、四肢残疾、身体痉挛的“怪胎”——非书非画的离奇丑怪作品。


“继承”、“创新”,在1999年版《辞海》上,除了在法律范围对“继承财产”有所解释外,对这两个“词儿”,并没有专门的词条释其含义。可见也是个很难说清的问题。既然如此,何不顺其自然,少一点争论,多一点实践,少一点浮躁,多一点苦研,在自然的心态中,不间断的实践中,自然继承,自然创新,是为“自然论”。当然,提出“自然论”,并不是否定殚精竭虑积极进取奋发图强的精神,这一点我相信读者朋友是不会误解的  



《中国书法千字文》金盾出版社2014年1月出版


END

作者简介
     




夏廷献,河南省南阳市人。1944年出生于农家, 1964年入伍,1999年从海军装备部某局政委岗位退休(海军大校)

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。幼时写大仿,与书法结缘。中学时,受到书法家王学睿老师直接影响,对汉隶魏碑产生兴趣。参军后为连队书画骨干。1970年后在各级机关主要从事“文字”工作,业余时间从理论和实践上探索汉字的“生命形态”。1999年出版了专著《书道犹兵——中国书法艺术新探》,提出了“战争是书法艺术之父”的观点,揭示了“兵法与书法”的历史渊源及其相互关系,探索了二者同理、同法、同势、同美的内在规律。行家认为是独树一帜的一家之言,为孙子兵法研究开拓了一个新领域,为书法理论研究提供了一个新思路。

1999年之后,出版了《中国书法千字文》。在《书法导报》等专业报刊发表书法评论文章三十余万字。中国作家协会会员,出版有长篇小说、纪实文学、戏剧脚本、游记文学、工具书等。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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